天水訟 · 周易第 6 卦 訟卦

Sòng · Conflict

卦序
第 6 卦(上經)
上卦
乾(天)
下卦
坎(水)
京房八宮
離宮,五行屬火
世應
世在第 4 爻,應在第 1 爻

卦辭

訟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彖傳

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有孚窒,惕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於淵也。

大象傳
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
六爻爻辭與小象傳

  1. 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    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
    白話:不把爭訟的事拖長,稍有些口舌,最終吉。

  2. 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

    象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
    白話:爭訟打不贏,回去躲避起來,他那只有三百戶的小邑便沒有災禍。

  3. 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,或從王事,無成。

    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
    白話:享用舊有的俸祿與德業,守正而心存危懼,最終吉;或者跟隨君王做事,不以成功自居。

  4. 九四:不克訟,復即命,渝安貞,吉。

    象曰:復即命,渝安貞,不失也。

    白話:爭訟不勝,回頭服從正理,改變心意,安於守正,吉。

  5. 九五:訟元吉。

    象曰:訟元吉,以中正也。

    白話:爭訟得到大吉。

  6. 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
    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    白話:或許因爭訟得勝而被賜予繫著大帶的官服,但一個早上就被剝奪了三次。

爻位與納甲

六爻中當位的有九五,共 1 爻。

二、五兩爻分居下卦與上卦的中位:九五既中且正;九二與九五同為陽爻,不相應。

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三對中,有應的 2 對。

爻當位得中相應納甲六親世應
上九否否三爻,有應壬戌土子孫
九五是是二爻,無應壬申金妻財
九四否否初爻,有應壬午火兄弟世
六三否否上爻,有應戊午火兄弟
九二否是五爻,無應戊辰土子孫
初六否否四爻,有應戊寅木父母應

卦中缺官鬼,按京房飛伏法從本宮純卦同一爻位取來:官鬼己亥水伏於六三之下。

陽爻居初、三、五為當位,陰爻居二、四、上為當位;二、五為中位;初與四、二與五、三與上相應,一陰一陽為有應。納甲、六親與世應按京房八宮排定,讀法見六爻納甲入門。

當位、得中與有應是結構條件,須結合爻辭、小象與整卦處境理解。注家也有差異,如王弼把初、上視為始終,不設固定陰陽本位。經傳、爻位與卦時的研讀方法 →

京房八宮中的位置

京房把六十四卦分為八宮,每宮以一個八純卦為首,自初爻起逐爻變出一世至五世卦,再由五世卦變四爻得遊魂卦,遊魂卦下卦全變得歸魂卦。離宮八卦依次為:離(本宮)、旅(一世)、鼎(二世)、未濟(三世)、蒙(四世)、渙(五世)、訟(遊魂)、同人(歸魂)。

訟卦是離宮的遊魂卦,世在第 4 爻,應在第 1 爻;卦宮五行火是排六親時的“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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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卦:水天需(第 5 卦) · 下一卦:地水師(第 7 卦)

接著讀

English: Hexagram 6 Sòng, James Legge's translation

經文依通行本。卦象是研讀與自我反思的材料,不作吉凶斷語,也不替代醫療、法律、財務等專業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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