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之蹇:和誰一起做生意

年月未記 · 高島的一位朋友 · English

所得之卦

本卦水地比,六三一爻動,變為水山蹇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原文

友人某來告曰。僕近與友某相謀。興一大商業。請占其成否。筮得比之蹇。爻辭曰。六三比之匪人。斷曰。比者。地上有水。有往來親洽之意也。然依其所親。其中顯分利害。與善人親則吉。與不善人親則凶。此爻曰匪人。顯見匪善人也。今足下共謀之友。余却不知其人。就爻辭而論。三與上爻既相應。三之所云匪人。即上爻所云无首。人而无首。恐難免禍。足下與之。共企商業。凶莫甚焉。謂之比之匪人。故象傳曰。不亦傷乎。友人聞而大驚。未幾而西國亂起。此友果處重罪云。

白話

高島的一位朋友來說:我最近和一位朋友商量,要合夥做一樁大生意,請占能否成功。筮得比卦六三動,變為蹇卦。爻辭說:“六三:比之匪人。”

高島判斷:比卦是地上有水,有往來親近的意思。但要看親近的是誰,其中利害分明:與善人親近就吉,與不善的人親近就凶。這一爻說“匪人”,顯然指的不是善人。你合夥的那位朋友,我並不認識;只就爻辭來說,三爻與上爻相應,三爻所說的“匪人”,就是上爻所說的“無首”。人而無首,恐怕難免災禍。你和他合夥做生意,沒有比這更凶的了,這就叫“比之匪人”,所以《象傳》說:“不亦傷乎。”

朋友聽了大吃一驚。不久西國發生動亂,這位合夥人果然被判了重罪。

高島怎麼讀

關於結局

“此友果處重罪”是高島事後的記錄,原文沒有說明此人犯了什麼罪、與那場動亂有何關聯。一句爻辭在事後被對應到一件具體的事,這種對應不能證明占筮有效。這一例可讀的,是“應”的關係怎樣把上爻的意思帶到三爻上。

放到自己的事上

“比之匪人”問的是:你正在靠近的是什麼樣的人?選合作的人時,可以想一想,你看重的是他能帶來什麼,還是他怎樣做事?如果對這個人瞭解得還不夠,先多瞭解一些,再談合夥。

接著讀

上一例:師之臨:籌辦一家股份公司 · 下一例:小畜之大畜:岡田平藏創業

原文:《增補高島易斷》,高島嘉右衛門述,柳田幾作記,王治本譯漢文,1901 年刊本。白話、解讀與反思為本站撰寫。

以下是占者本人留下的歷史記錄,所記結局出自他自己的敘述。本站用來學習古人怎樣讀卦,不作為占卜靈驗的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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