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小过之艮
雷山小过(第 62 卦)之艮为山(第 52 卦)
過時不歸,雌雄苦悲。徘徊外國,與母分離。
变爻
第 4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雷山小过变为艮为山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小过第4爻: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本卦小过第6爻(为主):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- 之卦:艮为山(第 52 卦),卦辞: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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