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艮之小过
艮为山(第 52 卦)之雷山小过(第 62 卦)
出門逢患,與禍為怨。更相擊刺,傷我指端。
变爻
第 4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艮为山变为雷山小过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艮第4爻: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本卦艮第6爻(为主):上九:敦艮,吉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艮为山(第 52 卦),卦辞: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- 之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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