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讼之豫
天水讼(第 6 卦)之雷地豫(第 16 卦)
弱雞無距,與鵲格鬭。翅折目盲,為鳩所傷。
变爻
第 2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天水讼变为雷地豫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之卦豫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- 之卦:雷地豫(第 16 卦),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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