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豫之讼
雷地豫(第 16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星隕如雨,弓弱無輔,強陽制陰,不得安土。
变爻
第 2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雷地豫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豫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之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地豫(第 16 卦),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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