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晋之讼
火地晋(第 35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君明有德,登天大祿,布政施惠,以感恩福,中子南遊,翱翔未復。
变爻
第 2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火地晋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晋第2爻:六二:晋如,愁如,贞吉。受兹介福,于其王母。
本卦晋第5爻(为主):六五:悔亡,失得勿恤,往吉无不利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火地晋(第 35 卦),卦辞:晋: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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