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小过之既济
雷山小过(第 62 卦)之水火既济(第 63 卦)
眾邪充側,鳳凰折翼。微子復北,去其邦國。
变爻
第 1、4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雷山小过变为水火既济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小过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之卦既济卦辞: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- 之卦:水火既济(第 63 卦),卦辞: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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