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小过之讼
雷山小过(第 62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手足易處,頭尾顛倒。公為雌嫗,亂其蚕織。
变爻
第 2、3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4 爻变,雷山小过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四爻变,以之卦两个不变爻的爻辞占,以下爻为主。
之卦讼第1爻(为主):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之卦讼第4爻: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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