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小过之明夷
雷山小过(第 62 卦)之地火明夷(第 36 卦)
六翮況飛,走歸不及。脫歸王室,亡其騂特。
变爻
第 1、4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雷山小过变为地火明夷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小过第1爻:初六:飞鸟以凶。
本卦小过第4爻(为主):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- 之卦:地火明夷(第 36 卦),卦辞:明夷:利艰贞。
上一首:小过之晋 · 下一首:小过之家人 · 反向:明夷之小过 · 明夷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