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小过之大过
雷山小过(第 62 卦)之泽风大过(第 28 卦)
和璧隋珠,為火所燒。冥昧失明,奪精无光,棄於道傍。
变爻
第 2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雷山小过变为泽风大过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小过第2爻: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
本卦小过第5爻(为主):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- 之卦:泽风大过(第 28 卦),卦辞:大过:栋桡,利有攸往,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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