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小过之豫
雷山小过(第 62 卦)之雷地豫(第 16 卦)
低頭竊視,有所畏避。行作不利,酒酢魚餒,眾莫貪嗜。
变爻
第 3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1 爻变,雷山小过变为雷地豫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一爻变,以本卦变爻的爻辞占。
本卦小过第3爻: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山小过(第 62 卦),卦辞: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- 之卦:雷地豫(第 16 卦),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上一首:小过之谦 · 下一首:小过之随 · 反向:豫之小过 · 豫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