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讼之师
天水讼(第 6 卦)之地水师(第 7 卦)
鳧得水沒,喜笑自啄。毛羽悅澤,利以攻玉。公出不復,伯氏客宿。
变爻
第 4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天水讼变为地水师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之卦师卦辞:师:贞,丈人,吉无咎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- 之卦:地水师(第 7 卦),卦辞:师:贞,丈人,吉无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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