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讼之巽
天水讼(第 6 卦)之巽为风(第 57 卦)
行觸大忌,與司命牾,執囚束縛,拘制於吏。
变爻
第 3、4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天水讼变为巽为风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讼第3爻: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本卦讼第4爻(为主):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- 之卦:巽为风(第 57 卦),卦辞: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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