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讼之鼎
天水讼(第 6 卦)之火风鼎(第 50 卦)
虎聚摩牙,人待豚豬。往必傷亡,宜利止居。
变爻
第 3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天水讼变为火风鼎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讼第3爻: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本卦讼第5爻(为主):九五:讼元吉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- 之卦:火风鼎(第 50 卦),卦辞:鼎:元吉,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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