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讼之同人
天水讼(第 6 卦)之天火同人(第 13 卦)
子鉏執麟,春秋作元。陰聖將終,尼父悲心。
变爻
第 1、2、3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天水讼变为天火同人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之卦同人卦辞:同人: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- 之卦:天火同人(第 13 卦),卦辞:同人: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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