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巽之恒

巽为风(第 57 卦)之雷风恒(第 32 卦)

破筐敝筥,棄捐於道,不復為寶。

变爻

第 4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巽为风变为雷风恒。
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
本卦与之卦

上一首:巽之咸 · 下一首:巽之遁 · 反向:恒之巽 · 恒之六十四首
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

用大衍筮法起一卦 · 焦氏易林总目 · 六十四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