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巽之豫
巽为风(第 57 卦)之雷地豫(第 16 卦)
黃鳥採蓄,既稼不荅。念吾父兄,思復邦國。
变爻
第 2、3、4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5 爻变,巽为风变为雷地豫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五爻变,以之卦不变爻的爻辞占。
之卦豫第1爻:初六:鸣豫,凶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巽为风(第 57 卦),卦辞: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- 之卦:雷地豫(第 16 卦),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上一首:巽之谦 · 下一首:巽之随 · 反向:豫之巽 · 豫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