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丰之讼
雷火丰(第 55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天災所遊,凶不可居。轉徙獲福,留止危憂。
变爻
第 1、2、3、5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5 爻变,雷火丰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五爻变,以之卦不变爻的爻辞占。
之卦讼第4爻: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雷火丰(第 55 卦),卦辞:丰:亨,王假之,勿忧,宜日中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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