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鼎之旅
火风鼎(第 50 卦)之火山旅(第 56 卦)
灼火泉原,釣魴山巔。魚不可得。炭不可燃。
变爻
第 2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1 爻变,火风鼎变为火山旅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一爻变,以本卦变爻的爻辞占。
本卦鼎第2爻: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火风鼎(第 50 卦),卦辞:鼎:元吉,亨。
- 之卦:火山旅(第 56 卦),卦辞:旅:小亨,旅贞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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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