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鼎之豫
火风鼎(第 50 卦)之雷地豫(第 16 卦)
消鋒鑄刃,縱牛牧馬。甲兵解散,夫婦相保。
变爻
第 2、3、6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火风鼎变为雷地豫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鼎卦辞:鼎:元吉,亨。
之卦豫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火风鼎(第 50 卦),卦辞:鼎:元吉,亨。
- 之卦:雷地豫(第 16 卦),卦辞:豫:利建侯行师。
上一首:鼎之谦 · 下一首:鼎之随 · 反向:豫之鼎 · 豫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