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夬之比
泽天夬(第 43 卦)之水地比(第 8 卦)
異國殊俗,情不相得。金木為仇,百賊擅殺。
变爻
第 1、2、3、4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4 爻变,泽天夬变为水地比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四爻变,以之卦两个不变爻的爻辞占,以下爻为主。
之卦比第5爻(为主):九五: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。邑人不诫,吉。
之卦比第6爻: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泽天夬(第 43 卦),卦辞:夬:扬于王庭,孚号,有厉,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- 之卦:水地比(第 8 卦),卦辞:比:吉。原筮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上一首:夬之师 · 下一首:夬之小畜 · 反向:比之夬 · 比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