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损之讼
山泽损(第 41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春栗夏棗,少鮮希有。斗千石萬,貴不可販。
变爻
第 1、4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山泽损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损卦辞:损: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
之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山泽损(第 41 卦),卦辞:损: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上一首:损之需 · 下一首:损之师 · 反向:讼之损 · 讼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