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蒙之艮
山水蒙(第 4 卦)之艮为山(第 52 卦)
南山昊天,刺政閔身。疾悲無辜,背憎為仇。
变爻
第 2、3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2 爻变,山水蒙变为艮为山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二爻变,以本卦两个变爻的爻辞占,以上爻为主。
本卦蒙第2爻:九二:包蒙吉;纳妇吉;子克家。
本卦蒙第3爻(为主):六三:勿用取女;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山水蒙(第 4 卦),卦辞:蒙: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- 之卦:艮为山(第 52 卦),卦辞: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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