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离之未济

离为火(第 30 卦)之火水未济(第 64 卦)

虎狼之鄉,日爭凶訟,叨爾為長,不能定從。

变爻

第 1、2、3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离为火变为火水未济。
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
本卦与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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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

用大衍筮法起一卦 · 焦氏易林总目 · 六十四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