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离之未济
离为火(第 30 卦)之火水未济(第 64 卦)
虎狼之鄉,日爭凶訟,叨爾為長,不能定從。
变爻
第 1、2、3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离为火变为火水未济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离卦辞:离:利贞,亨。畜牝牛,吉。
之卦未济卦辞:未济:亨,小狐汔济,濡其尾,无攸利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离为火(第 30 卦),卦辞:离:利贞,亨。畜牝牛,吉。
- 之卦:火水未济(第 64 卦),卦辞:未济:亨,小狐汔济,濡其尾,无攸利。
上一首:离之既济 · 下一首:离之乾 · 反向:未济之离 · 未济之六十四首
录文取自 Chinese Text Project(ctext.org/jiaoshi-yilin),部分章节取自 Internet Archive 存档,已与维基文库四部丛刊本逐首比对,保留底本繁体字形。易林诗是汉代的占辞,本站作研读材料,不作吉凶断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