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颐之讼
山雷颐(第 27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東家凶婦,怒其公姑。毀柈破盆,棄其飯飱。使吾困貧。
变爻
第 1、2、4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4 爻变,山雷颐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四爻变,以之卦两个不变爻的爻辞占,以下爻为主。
之卦讼第3爻(为主):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之卦讼第6爻: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山雷颐(第 27 卦),卦辞:颐:贞吉。观颐,自求口实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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