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剥之讼
山地剥(第 23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二人輦車,徙去其家。井沸釜鳴,不可安居。
变爻
第 2、4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山地剥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剥卦辞:剥:不利有攸往。
之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山地剥(第 23 卦),卦辞:剥:不利有攸往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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