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坤之既济
坤为地(第 2 卦)之水火既济(第 63 卦)
持刀操肉,對酒不食。夫行從軍,小子入獄,抱膝獨宿。
变爻
第 1、3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坤为地变为水火既济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坤卦辞:坤:元,亨,利牝马之贞。君子有攸往,先迷后得主,利西南得朋,东北丧朋。安贞,吉。
之卦既济卦辞: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坤为地(第 2 卦),卦辞:坤:元,亨,利牝马之贞。君子有攸往,先迷后得主,利西南得朋,东北丧朋。安贞,吉。
- 之卦:水火既济(第 63 卦),卦辞: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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