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·大有之讼
火天大有(第 14 卦)之天水讼(第 6 卦)
虎臥山隅,鹿過後朐。弓矢設張,猬為功曹,伏不敢起;逐至平野,得我美草。
变爻
第 1、3、5 爻(自下而上)动,共 3 爻变,火天大有变为天水讼。
按朱熹考变占应读的经文
三爻变,以本卦卦辞与之卦卦辞占,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
本卦大有卦辞:大有:元亨。
之卦讼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本卦与之卦
- 本卦:火天大有(第 14 卦),卦辞:大有:元亨。
- 之卦:天水讼(第 6 卦),卦辞:讼: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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